根据青红办字﹝2014﹞第64号《关于开展捐赠物资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2015年1月6日,青海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才让卓玛、黄慕尧主任及海东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玉香、马玉光主任等一行六人来我县,对2011年6月以来省红十字会调拨给我县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根据青红办字﹝2014﹞第64号《关于开展捐赠物资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2015年1月6日,青海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才让卓玛、黄慕尧主任及海东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玉香、马玉光主任等一行六人来我县,对2011年6月以来省红十字会调拨给我县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。检查情况如下:
自2011年6月以来,省红会共调拨给我县三批物资。省红会给我县调拨救灾大米36330斤,我会按工作方案认真执行,这些物资被及时发放到了全县最需要救助的791户3900多人手中,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;毛毯、电视、电话机、棉衣、手套等慰问物资发放给了我县约2000户8000多名贫困群众手中,为贫困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;调拨的500箱奶粉下发到了9个乡镇的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、下岗失业人员及贫困家庭等最需要帮助的人手中,使他们感受到了来自党和社会的温暖。
此次检查,省市红会领导认为我会物资发放及时、无截留现象,而且规范、透明。所以对我县开展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非常满意,得到了他们的称赞。
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取长补短,查漏补缺,按有关红十字会要求开展工作,大力宣传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力争进一步干好2015年的各项工作。